聊斋志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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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故事讨债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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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桓台县有个王大司马(掌管军政、军赋的主官)。

王大司马有一管家,叫谭友利,主管财钱收支账目,家中极为富有。

一天,他睡觉时,梦见一男子缓缓走来对他说:“你欠我四十千(约四十两银子),现在应该还我了。”

谭友利疑惑道:“莫信口雌黄,本人怎会欠你银两?”

那男子说:“欠了就是欠了,难不成自己失忆就能推得一干二净。”

说罢,那人径直向屋里走去。

这时,里屋传来婴儿的啼哭声,谭友利一下惊醒,其夫人刚巧诞下一子。

回想此前的梦境,谭友利认定这孩子就是前世的债主。

便拿出四十千放在一个箱子里,此后这孩子所有衣食,病痛的开销都从这四十千里取用。

过了四年,眼看那四十千钱只剩七百了(约半两银子)。

一日,奶娘正抱着孩子在花园玩耍,谭友利向孩子招了招手,示意孩子过来。

那孩子过来后问:“父亲,叫我何事?”

谭友利俯下身子对孩子说:“生养你四年,让你好吃好住,一切费用皆从那四十千里扣除,如今只剩七百钱,你该走了。”

言毕,只见那孩子脸色骤变,两眼一翻,瞬间倒地不起。

谭友利观测片刻,孩子已没了呼吸。于是用剩下的钱简简单单把孩子埋了。

这个故事借因果轮回,前世债,今世还的说法,表达欠债终归是要还的道理。

常听人说无债不聚,不相欠,则不相遇。婚姻是债,儿女亦是债。

如果真是轮回,那我们谁不是债台高筑,谁不是一生债要还,细思极恐。

文中谭友利也许是职业惯性,计算得太过精细。

只把孩子看成一个讨债的人,而没有父子之情,让人唏嘘……

故事情节选自《聊斋志异》

声明:故事内容皆为虚构,文学创作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,切勿信以为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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