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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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卡抄书聊斋犬读书明理,蒲松龄写这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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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抄《聊斋.犬奸》

《聊斋志异》是蒲松龄先生借鬼怪狐妖之笔,在尽讽刺黑暗不公之事。但是《犬奸》虽也是聊斋里的一篇短篇小说,却无鬼怪狐妖,写的却是一妇人与犬相交之事。人与动物相交实为违背伦常、天理不容。这篇故事看似荒唐无比,却蕴含着蒲松龄先生铿锵有力的呐喊。衙役命令人与狗在大庭广众之下相交,谁给的权力?众观者花钱围观是什么心态?妇人到底可不可怜?蒲松龄又在呐喊什么?

以异史氏知名再呐喊

《犬奸》说的是有一个商人常年在外经商,他的妻子就与家里养的一只白狗相交。商人归家,白狗竟把商人咬死。邻居报案,妇人被抓。公堂之上妇人不肯交代实情,衙役把狗牵来,狗做出性交姿势,妇人才说出实话。在押解妇人和狗的过程中,衙役为了敛财,让人围观狗与妇人交配。衙役也趁机大发其财。后来人和狗都被判了刑,被一寸寸的割死。

《犬奸》故事原文

妇人丈夫长期在外行商,可以随意寻花问柳,但是妇人在家就要严格遵守礼教,妇人与犬相交固然可耻,但后来却被围观取乐,这是何等的侮辱!在封建礼教束缚下,女性地位可以说低到尘埃里,甚至连一丝尊严也无。在三从四德压抑下,自会导致女性人格扭曲,故事中人与犬相交,就是这种扭曲的写照。妇人行为固然龌龊,但是衙役和众观者呢?一个为了敛财,而泯灭良知、不择手段,一个为了满足猎奇心理而推波助澜,他们的行为更令人不齿、更加肮脏。

图片来自《聊斋志异》

小小衙役就能以权谋私,做违背伦常让人围观人犬相交,行敛财之事,这也说明其背后一定有更大的势力和靠山,这是官场各种黑暗势力勾结的写照。衙役就是达官贵人豢养的“犬”。文章最后说“人不良,则罚人做犬;至于犬不良,阴曹应穷于法”,意思是说人不善,就罚他来世做狗;至于狗不善,阴曹地府应该也没有办法。在那个皇权为尊的社会,朝廷的鹰犬、贵族的走狗,老百姓怎么能与之抗衡呢?呜呼哀哉!蒲松龄先生只好借助阎王之手了,“宜支解以追魂魄,请押赴以问阎罗”(对其应加以肢解,并追魂摄魄,押赴到地狱让阎王问罪)。这是时代的悲哀。

图片来自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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