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桑洛
常有朋友问我喜欢看什么书?
——喜欢谁写的书?遇到这样的问题,我总不能脱口而答,需要静下来想一下。
——我究竟是喜欢谁的书?看什么书呢!
总结起来,我看书是极其杂的,什么书都看。
乱看书,看杂书,没有什么定数。不过是保持着一个阅读的习惯。若是真的要去总结,看的书类中,以文史居多,散文,小说,历史这三类的书占了大部分。
一套《唐宋元明清文集》,大概十几册,几十公斤的样子,我从广州搬去北京,又搬回金华。和这些书籍一起随我南下北上,又回金华的,数不胜数。这些和我在一起度过漫长旅程的书籍,有了血肉相连般的情谊。
我读书总不求甚解。有些陪伴我多年的书,也只是翻翻而矣。遇到书有很多生僻字,也常常不去查字典,而是“秀才读半边”,闹了不少的笑话。
在《叶公好书》里,我自己写过:
“托朋友给自己刻了两方章。
一方‘庖丁解牛’,一方为‘不求甚解’。
汗牛充栋,书太多了。大部分的书,都是草草翻过,‘不求甚解’。人生太短,全部的时间用来读书都是不够,只有少部分的书,才真正值得自己‘庖丁解牛’。
刚开始的一段时间,看完一本书,认真地盖了一颗章。时间久了,‘庖丁解牛’的章始终没有盖下去过,盖的都是‘不求甚解’。”
普通人看书,毕竟不是做学问。有时是学习,有时只是为了消遣。我不是属于资质聪慧的那种,是因为愚钝,才需要读书。
回望以前的路,道路崎岖,尘土飞扬,路上的自己模糊难辨。不管可笑,可恨,或是可憎,却唯读书一事,从小坚持到了现在。
爱读书的人,想必有些人不是真的爱书,是某个方面的缺陷。
如同我自己,小时候的内向,性格怪异,这些也是选择读书的一个原因。身边的很多同学,因为外向,朋友多,活动多,人定不下来,静不下来,也就很少读书。
小时书少,基本上有书看就不错了。上次回老家,从家里翻出一些老书,还有些名著,有年、年的杂志,封面已经是破旧不堪了,对自己来说,还是犹如珍宝。掸去灰尘,将其从老家带回书屋。郑重地摆在重要的位置。这些书对于别人来说,都是破烂,自己明白这些书曾经陪伴着自己走过的路。
小时候,在宽阔的乡间,和一群年纪相仿的小伙伴们四处疯玩,这就是儿时最好的娱乐了。虽然家里徒有四壁,我的启蒙教育还算早的。我坐在母亲的嫁妆——一张古旧的花床上,双脚都够不上“踏脚”,只能刚刚够得上那长条朱漆的大桌子,在村里当会计的母亲就给我进行阿拉伯数字,以及算盘的加减乘除的启蒙。唯有读书高,唯有读书是农村孩子的出路,因为此,母亲对我的要求总是蛮高。还在学前的时候,没有完成数字的作业,或是没有背完古诗,母亲惯于惩罚的,就是拿了一枚绣花针在门口等我。是真的扎,不是吓唬。
有一次我做错了题目,母亲又要拿针扎我,我怕极了,从她身边钻了出去,逃到屋外,躲了半天。后来,夜漆黑了,哥哥姐姐找到我,才把我领了回家。
母亲读书不多,算不上才女,但是平时看书多,聪慧而开明。在母亲劈里啪啦的算盘声中,我学会了乘法,学了一些古诗词。最愉快的,就是母亲教的猜谜语游戏了。母亲总会拿些乡里流传的故事,以及她自己看的一些谜语来给我添点学前教育的乐趣。
时光长远,那时的记忆,现在想起,一瞬间的开心喜悦会酸酸地涌上心头。
认识了较多的字,就喜欢捧上了书。我发现,从那里开始孤独与寂寞就喜欢上了我。这个天资并不聪慧的小孩,突然发现书里的世界是如此与众不同,发现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精彩。
那时的我,最远的路就是乡里。虽然我们村离县城也不远,我没有去过。不知道外面世界会是怎么样。
家里的书不多。一般都是一些章回小说之类的书籍。记忆中,看的第一本小说是《说岳全传》,没有精神食粮的一个饥饿小孩,什么书都看。偶尔去邻居串门,如果能借到一本翻得起页的书拿回来看,比吃到了一颗糖还要开心。
贫而无书,辛勤工作,单纯的快乐。家家户户应如是。
那年代,某家某户如果有几本书,那肯定是有人出门在外务工或工作,或是有人在外上学。那时舅舅刚参加工作,外公家订有报纸,还有少量的书,我有空就去翻。很可惜舅舅不是学文科的,似乎也不是非常爱看书,外公家的书籍也就相当有限,只是零星的几本《十月》之类的杂志,让我很是不解馋。
娘舅毕竟是亲的,知道我喜欢看书,他每次骑着锃亮的自行车回来,都给这个小孩带来些精神的食粮,几本连环画,或是作文选。
那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,常离群坐在晒谷场边发呆。有书来的时候,是他最开心的节日。
看书随着年纪,是阶段性的。小时候,有什么书就读,有书读就不错了;初中的时候看武侠看言情;高中的时候读名著;大学的时候读传记;毕业之后读散文,读小说等等。随着年纪渐增,想到年轻时候“不爱经史爱杂书”,就不禁摇头。皓首穷经,我们传统的典籍里藏了多少的智慧啊!
年少的时候,有一次很大的收获,是去二姨家帮忙的时候,找到了《基督山伯爵》和《复活》,如获至宝,这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看到最具深度最精彩的小说了。拿到书后,我关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,没日没夜的看书,看了一次又一次。不看书的时候,躺在二楼的厚厚的稻草堆里,闻着稻杆的香味,睁大了眼睛幻想书中神奇的世界。
初中的时候,迷恋上了言情和武侠。哥哥他自己并不喜欢看书,他交游广泛,他出去玩的时候,最大的任务就是给他弟弟找几本书看。初三了,老爸老妈已经不允许看课外书,于是,我就照了手电,躲在被窝里看。就在那段时间里,看完了金庸,梁羽生,琼瑶的小说。
周末的时候,常常会骑自行车,沿着一路满是灰尘的土路,骑上半个多小时,到城里唯一的书店——新华书店看书。书店是柜台式的,书也不多。想看哪本书,要叫营业员先将书递给你看,你看了满意,就掏钱买。口袋里一般没有多少零花钱,有限的零花钱,是在假期的时候,和哥哥一起挖点草药,晒干换钱挣的。其他途径,还有将过期的教科书卖掉换了钱。翻看完一本,想叫营业员再递另一本给我看一下,聊天聊得正欢的她们,常递给我书的时候,再递了我一个白眼。
咳,怪我。那时蓬头垢面的一个农村的孩子,像是买得起书的吗!
上了中学和大学,学校里有了图书馆,就幸福多了。体会了饥如渴,体会了在知识海洋的感觉。每周可以借书,一本借书证不够,有时就用了同学的借书证借。到了读研的时候,一次可以借二十本书,借得随心所欲。借书的时候,需要提着一个篮子才行。
但那时,书却是看得少了。
工作后,在每个工作的地方经常去图书馆借书。去图书馆借书,借的书就更杂了,多借些小说类畅销书的书籍。大体上都是自己不想买的,随意翻翻的书,什么体的小说都有,看完就算。
真的好的书,要自己买。借的书,书总是旧了些,脏了些,看完肯定要洗手。我喜欢新书,看着有书香,可以边看边随意涂画,写感言。
在广州工作的时候,天河购书中心是我最喜欢去的场所。有空的时候,也去图书批发市场买书。去的时候,坐公交车而去,回来的时候,需要打个车而回。
就这样,书架上的书慢慢多了。
我非藏书。只是喜欢阅读,因为看书而渐渐变成了藏书。
朋友中有很多人喜欢吃肉。有次聊到原因,朋友们都哈哈大笑,说是小时候没有肉吃,心中常有恐慌,现在出去吃饭,肯定要点盘肉,即使吃不了几块都好。
我也笑了。我喜欢书,喜欢买书,到后来喜欢藏书,又何尝不是如此!
杂人。杂思。杂书。很杂。
对很多人来说,书是真正意义的良师益友。我是一个“杂食”性的动物,杂食也让人营养不缺,让人也是不求甚解,知之不深。我有点引以为憾,也常想去改,希望自己在某一方面的研究深点,但又往往浅尝辄止。
只怪书的森林太大了,我喜欢的书太多。乡人总喜欢用“无头苍蝇”来形容一个人没有目标与方向。在书的森林与海洋里,我似乎是。
“凌晨而出,薄暮而还,稍得塞兑宁神,绎寻旧业,而读所未读之书。”恨不余生读书,读所未读之书,兴不可遏,如此。
爱读书,基本都是从小掉到书本里后养成的性格与习惯。这个习惯似乎没有目的,读书只是随时随地的习惯,阅读也没有非要有个什么样的结果。于是,读书就自由散漫,不求甚解,乱读书,读杂书。
我对自己摇了摇头。
平生皆被读书误,就让读书,读杂书,误我一生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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