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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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写鬼写妖入木三分,蒲松龄是否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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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聊斋志异》全书共篇,写了大量狐仙鬼怪,也记载了许多奇闻异事。鲁迅说《聊斋志异》的创作方法是“用传奇法,而以志怪”,说明在鲁迅先生眼中,《聊斋志异》是一部小说。小说就免不了要虚构。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生动性和趣味性,对细节进行合理的想象,当然无可厚非;读者自然也是抱着“姑妄言之妄听之”的态度把《聊斋志异》当做小说来读,无论作者写得多么神奇怪异,都不会信以为真。

那么,蒲松龄本人对自己写的故事是否相信呢?

我们从《聊斋志异》的《自序》可以看出,蒲松龄搜集故事素材的方法有三种:第一种是四处采风,听别人说,自己记录,“才非干宝,雅爱搜神;情类黄州,喜人谈鬼。闻则命笔,遂以成编”;第二种是别人把故事写好寄过来给他,“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”;第三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。人们对前两种比较熟知,而第三种方法,却往往被人忽略。

在《自序》中,蒲松龄记载了关于自己的一件怪异之事。蒲松龄说自己是难产儿,出生前,父亲梦见一个胸膛贴有一块药膏的和尚,后来他的胸前果然有块胎记,因此他深信自己的前世是一个和尚,还说自己之所以自小多病、半生潦倒,正是前世之因导致的。

在卷一第一篇《考城隍》,蒲松龄也记载了自己亲属家族中一个故事。这篇写的是他姐夫的先祖宋焘,以老母亲无人照顾为由,向诸神请求延寿九年的故事。关帝准允,宋焘得以死而复生,而城隍一职,就由张生“瓜代”。这个故事,估计蒲松龄是听他姐姐讲述的。故事涉及到自己的亲属,如果他本人不相信,是断然不会乱写的。

卷二还有一篇《地震》,也是记载了蒲松龄亲身经历的事情。康熙七年六月,蒲松龄作客稷下,恰遇地震,见到百姓仓皇避震、衣服都没穿就跑到大街上来的情形。由此蒲松龄联想到自己家乡发生的另外一件事:有一妇人儿子被狼叼走,惶急到也是忘穿衣服就跑出来向人求助。蒲松龄写这些故事,想要说明的道理是:“人之惶急无谋,一何可笑!”故事虽然无聊,却也颇为有趣。

蒲松龄在《自序》中说:“茫茫六道,何可谓无其理哉!”这已经说的再明白不过了,蒲松龄对六道轮回的理论、对自己笔下的故事是深信不疑的。正因为相信,他才会写,也正因为相信故事是真的,他才会把自己的满腔深情和悲愤倾注到故事里,从而成就、彰显了《聊斋志异》的独特艺术特色和价值。

由此,我们可以得到一点启发:叙事文学的创作,首先创作者本人要相信自己笔下的故事,即便是虚构,也要相信虚构背后的逻辑是真实可信的,只有这样,创作者才能倾注真情,才能被自己笔下的故事感动。作者被打动了,写出来的故事才能打动读者,如果连作者本人都觉得“这故事太假了”,又如何能让读者觉得不假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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